首先,如果是要幫媽媽治病,只要媽媽本人還有意願繼續撐下去,那就算是傾家蕩產、不計代價,花多少錢絕對都不是問題。
但你提到要拿到將近500萬的醫療費,這聽起來就不是一般的常見疾病了。既然這樣,治療的核心就應該回歸到「患者本人的意願」。如果媽媽已經因為病痛折磨到不想再繼續了,我們就應該尊重她的決定,放手讓她好走。
相反地,如果是那種來得很急、但醫生評估治療後復原狀況會很好的急癥,那說什麼也要勸媽媽接受治療。
所以這真的完全無關乎錢。靜下心來想,真正讓人感到極度痛苦、絕望且不斷在內心拉扯的,根本不是籌錢的過程,而是在「好害怕媽媽離開這個世界」與「尊重媽媽對生命品質的選擇權」之間,那種無能為力又無比掙扎的煎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