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現在還是願意花 50 元買手搖飲,但不會像以前那樣想喝就買。
以前上班下午跟同事訂飲料,一杯 35、40 元不太會想太多,青茶、奶茶、珍奶都像是工作日的小確幸。可是現在很多飲料 50 元起跳,想喝鮮奶茶、加珍珠或奶蓋,很容易變成 60、70 元以上。單買一杯好像還好,但一週買三、四次,一個月算下來就很有感。
我覺得問題不是 50 元真的貴到不能喝,而是現在生活開銷都變高了。早餐、便當、房租、交通、保險,每樣都多一點,小錢累積起來就不小。手搖飲以前可能是隨手買,現在會變成要不要把這筆錢花掉的選擇。
但我也不覺得喝手搖飲就代表不會省錢。很多人工作很累,偶爾買一杯讓自己心情好一點,沒有什麼不對。只是如果每天都買,它就不是小確幸,而是固定開銷。
所以我的做法是:想喝還是會買,但一週大概一、兩杯。平常就喝水、自己泡茶,真的很累或心情不好時再買一杯犒賞自己。
我的答案是:50 元手搖飲可以買,但不適合每天買。現在的小確幸,也要稍微算一下。